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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真的現在領著四萬塊薪水的工作,心情上和領3萬塊時沒特別的感受,最大的差異是在過年拜年間,
親戚之間的比較讓她講起來比較有面子,天底下每位母親都希望自己的兒女成龍成鳳;但每次回去看到
兩位小表妹感觸總是很深,從小家父母離婚而父親長年不工作,兩個小孩給外婆帶到大,一個家靠的是
各兄弟姐夫給外婆的收費過活,房子住的是小舅免費提供的,而如今十八年過了小女生長大了,父親一
樣沒有穩定的工作,兩個小女生正值叛逆期,外婆也已經帶不動,每位親戚都希望她們兩位能好好替自
己和父親找想,但這樣個環境要她們不學壞真的也難,且當最小的表妹高中畢業,小舅提供的房子就要
收回了,當一個家已經沒有家的樣子時,那麼那個家要稱做什麼?
我不時會以她們的立場來想,如果是我我能不夠在那樣的環境怨天尤人嗎?我做的到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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